索 引 号: | 013033899/2020-46493 | 主题分类: | 国民经济管理、国有资产监管 |
组配分类: |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 体裁分类: | 报告 |
发布机构: | 栖霞区统计局 | 生成日期: | 2020-06-01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
信息名称: | 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公报(第二号)——单位基本情况 | ||
文 号: | 关 键 词: | 统计公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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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结果,现将栖霞区单位的基本情况、从业人员、资产负债状况和营业收入公布如下:
一、单位基本情况
2018年末,全区共有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活动的法人单位14236个,比2013年末(2013年是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年份,下同)增加6667个,增长88.1%;产业活动单位16168个,增加7774个,增长92.6%;个体经营户22079个(详见表2-1)。
2018年末,在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法人单位中,位居前三位的行业是:批发和零售业3856个,占27.1%;建筑业1371个,占9.6%;制造业1283个,占9.0%。在个体经营户中,位居前三位的行业是:批发和零售业10924个,占49.5%;住宿和餐饮业3549个,占16.1%;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2313个,占10.5%(详见表2-2)。
2018年末,全区共有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企业法人单位12278个,比2013年末增加6007个,增长95.8%。其中,内资企业占98.0%,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占0.6%,外商投资企业占1.4%。内资企业中,国有企业占全部企业法人单位的0.3%,私营企业占84.4%(详见表2-3)。
二、从业人员
2018年末,全区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41.93万人,比2013年末增加16.31万人,增长63.7%,其中女性从业人员12.54万人。第二产业的从业人员为24.85万人,增加9.74万人,增长64.5 %;第三产业的从业人员为17.08万人,增加6.57万人,增长62.4%。个体经营户从业人员6.2万人,其中女性从业人员2.76万人。
在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位居前三位的行业是:建筑业12.50万人,占29.8%;制造业12.07万人,占28.8%;批发和零售业3.32万人,占7.9%。在个体经营户从业人员中,位居前三位的行业是:批发和零售业2.76万人,占44.5%;住宿和餐饮业1.46万人,占23.6%;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0.7万人,占11.3%(详见表2-4)。
三、资产负债状况和营业收入
2018年末,全区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11207.77亿元。其中,第二产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占比为32.5%,第三产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占比为67.5%。法人单位负债合计6267.32亿元。其中,第二产业法人单位负债合计占比为33.9%,第三产业法人单位负债合计占比为66.1%。
2018年,全区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企业法人单位实现营业收入5793.77亿元。其中,第二产业营业收入占比为67.4%,第三产业营业收入占比为32.6%(详见表2-5)。
注释:
[1]三次产业的划分:
第一产业是指农、林、牧、渔业(不含农、林、牧、渔专业及辅助性活动)。
第二产业是指采矿业(不含开采专业及辅助性活动),制造业(不含金属制品、机械和设备修理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
第三产业即服务业,是指除第一产业、第二产业以外的其他行业。第三产业包括: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住宿和餐饮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金融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教育,卫生和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国际组织,以及农、林、牧、渔业中的农、林、牧、渔专业及辅助性活动,采矿业中的开采专业及辅助性活动,制造业中的金属制品、机械和设备修理业。
[2]单位的划分:
法人单位是指有权拥有资产、承担负债,并独立从事社会经济活动(或与其他单位进行交易)的组织。法人单位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依法成立,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能够独立承担负债和其他民事责任;
(2)独立拥有和使用(或受权使用)资产,有权与其他单位签订合同;
(3)会计上独立核算,能够编制资产负债表等会计报表。
法人单位包括企业法人、事业单位法人、机关法人、社会团体法人、其他法人等。
产业活动单位是指位于一个地点,从事一种或主要从事一种社会经济活动的组织或组织的一部分。产业活动单位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在一个场所从事一种或主要从事一种社会经济活动;
(2)相对独立地组织生产活动或经营活动;
(3)能提供收入或者支出等相关资料。
[3]表中的合计数和部分计算数据因小数取舍而产生的误差,均未作机械调整。
[4]建筑业数据采用我区经普登记数据汇总,未经调整。
[5]金融业数据除法人单位资产总计、法人单位负责合计、企业法人单位营业收入外,其余指标均含部门普查登记的20家单位数据。
[6]与四经普数据比对的三经普有关单位数量数据已调整为与四经普同口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