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13033899/2021-19074 | 主题分类: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组配分类: | 环评已批项目公告 | 体裁分类: | 公告 |
发布机构: | 栖霞生态环境局 | 生成日期: | 2021-03-03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
信息名称: | 2021年1月1日-3月2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 ||
文 号: | 关 键 词: | 公示 | |
内容概览: | |||
在线链接地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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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日届满。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环境影响评价批复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通讯地址:南京市栖霞区尧化门街189号 (邮编:210046)
联系人:南京市栖霞生态环境局 环评科
联系电话/传真:025-85574050/855704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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