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13033899/2021-36073 | 主题分类: | 劳动、人事 |
组配分类: | 公务员招录 | 体裁分类: | 通知 |
发布机构: | 栖霞区人民政府 | 生成日期: | 2021-01-20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
信息名称: | 关于南京市2021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警察职位体能测评工作的通知 | ||
文 号: | 关 键 词: | 公务员招录 | |
内容概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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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南京市2021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简章》、《江苏省公安机关2021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简章》和《江苏省司法行政系统2021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简章》等规定,报考人民警察和司法警察职位的报考者,面试前须进行体能测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体能测评对象
在报考南京市2021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司法警察职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按照与职位拟录用人数5∶1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体能测评人选。达不到5∶1比例的职位,按照实际合格人数确定参加体能测评人选。体能测评按照《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执行,其中10米×4往返跑项目测评次数调整为不超过2次。因体能测评不合格导致面试人选出现缺额时,按照与缺额人数2∶1的比例一次性递补体能测评人选。
二、体能测评时间和地点
1. 在宁省以下垂直管理机关警察职位:2021年1月26日13时,在南京市体育运动学校操场(南京市秦淮区公园路42号)集中进行(如因天气等原因确需顺延体测时间,由招录单位另行通知)。
2. 市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和戒毒管理单位、法院司法警察职位:2021年1月25日13时,在南京市公安局人民警察训练学校操场(南京市浦口区浦滨路)集中进行(如因天气等原因确需顺延体测时间,由招录单位另行通知)。
3. 体能测评补测时间地点由招录机关另行通知。
三、体能测评要求
1. 体能测评前,考生按照招录单位通知要求至指定地点领取体能测评通知书,并签订体能测评承诺书。
2. 凭身份证和体能测评通知书参加体能测评。
3. 按时到达测评地点注册,未按时到达注册人员视为自动放弃。因生病、意外受伤、怀孕等情形不能参加体能测评的,视为自动放弃。
4. 自备饮用水,宜着适合运动的服装,自行修好指甲(不得超过指尖0.3厘米),建议不要穿钉鞋,于测评前做好充分的准备活动。
5. 体能测评期间实行封闭管理,禁止亲友陪同,不得以任何方式与外界联系,携带的手机等通讯工具一律关闭并交工作人员统一保管,测评结束后到指定地点领取。
6. 严格遵守测评纪律,服从裁判和工作人员的指挥,不服从现场裁判指挥,恶意顶撞裁判的,按违规处理,不计成绩。
7. 考生不得弄虚作假或由他人代测,不得通过任何方式影响测评结果的公正性和客观性,违者取消测评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8. 考生因个人身体健康或其他原因在测评过程中不能坚持完成测评的,应及时放弃,确保安全,否则后果自负。
四、其他有关事项
1. 报考者须主动配合招录机关做好本人近期健康状况、所处地区及“苏康码”申报情况的问询登记工作。
2. 报考人员应随时关注疫情发展情况及我省、市防控最新要求,根据需要及时做好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及持有资格复审前7天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等相关准备工作,有关要求参照《江苏省2021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书》执行。
3. 报考者须主动配合工作人员进行现场体温测量等防疫检测,除身份核验、体能测评现场项目测试期间,应全程佩戴医用口罩或无呼吸阀的N95口罩,并做好个人防护。
资格复审工作按《关于南京市2021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资格复审工作的通知》执行。
联系电话:省监狱管理局:(025)86265259
南京市公安局:(025)84462780
温馨提示:考生近期请保持通讯工具通畅,招录单位将以电话或短信告知体能测评相关事项。
南京市公务员局
2021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