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13033899/2022-46463 | 主题分类: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组配分类: | 药品化妆品监管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栖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生成日期: | 2022-05-19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
信息名称: | 栖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积极推进“场所码”使用工作 | ||
文 号: | 关 键 词: | 药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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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为加强预警监测,筑牢疫情防控安全防线,栖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持续推进“场所码”使用工作,对辖区内中型及以上餐饮单位和药店都贴上了“场所码”,通过小小一张“场所码”,筑牢安全防护网。
一方面,根据栖霞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工作指挥部有关会议精神,栖霞区市场监管局第一时间开展工作部署,明确启用对象、制定操作细则。通过“线上+线下”齐发力的方式,做到中型及以上餐饮单位全覆盖。
线上,市场监管人员通过微信群、QQ群、电话联系等多种方式,宣传“场所码”的申领流程、申领途径、使用方法及必要性,提升知晓度,扩大接受度,共同助力疫情防控。
线下,采取实地走访的形式,深入一线开展申领“场所码”宣传工作,通过“面对面”“手把手”的方式,上门向经营户发放《场所码操作手册》,耐心指导经营户申领,协助经营户打印、张贴“场所码”,并要求按照“分级负责、一门一码、逢进必扫”原则,专人提醒入店顾客按规定扫码,让经营户不仅会使用,更要规范化使用“场所码”。同时,执法人员还宣传了疫情防控知识,要求经营户落实主体责任,做好场所消杀、一米线设置、从业人员口罩及体温测量等常态化防控措施。
另一方面,市场监管人员深入全区所有药店,宣传“场所码”的作用,督促店家主动申请,并将“场所码”张贴在店门醒目位置,严格落实每位入店人员扫码通行。对于无法“扫码通行”的老人、儿童等人员,药店要严格落实人工方式登记。
同时对于已经申请并张贴“场所码”的药店,严格督促落实“扫码通行”措施,要求药店做到逢进必扫、逢扫必验,不漏一人。对于拒不执行“扫码通行”措施要求的顾客不得入内。
截至目前,栖霞区市场监管局分别出动140人次、406人次,在全区3904家中型及以上餐饮单位和203家药店实现亮“码”运营。下一步,栖霞区市场监管局将持续推进“场所码”的申报、张贴工作,对辖区经营户“场所码”张贴、应用情况及疫情防控措施的落实情况实行“回头看”,切实保障辖区内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