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13033899/2022-46467 | 主题分类: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组配分类: | 药品化妆品监管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栖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生成日期: | 2022-04-05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
信息名称: | 栖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马群分局持续开展药店疫情防控监督检查 | ||
文 号: | 关 键 词: | 药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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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为了做好辖区内药店疫情防控工作,切实发挥好零售药店哨点预警作用,织密织牢疫情防控网,栖霞区市场监管局马群分局对辖区药店开展疫情防控监督检查。
市场监管人员采取 “全覆盖式”的明察暗访,检查了零售药店疫情防控“小门”的牢固情况。重点检查每个药店需派1 名工作人员戴好口罩,使用测温枪或自动测温仪等设备,在店门口设置登记台,对入店购药者落实体温测量、佩戴口罩和健康码查验要求;经营场所是否每日消毒2到3次并记录,营业人员是否佩戴口罩,每日是否测量体温;严格按照市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工作指挥部2022年3月13日《关于进一步严格做好当前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第4号)要求,立即暂停退热、止咳、抗病毒和抗菌素等“四类药品”线上线下销售。各药店将四类药品下架、按药品储存要求封存。停售期间,各药店不需要在“南京市含麻黄碱复方制剂监管系统”继续零报告;在询问中发现有旅居史或病例、密接人员接触史,且有症状(发热、咳嗽等)的,不得向其销售药品,第一时间报告区疾病预防控制部门,并劝导购药者至就近的发热门诊就医。
通过持续开展药店疫情防控监督检查,进一步落实药店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加强药店从业人员健康管理,严格执行购药人员疫情防控政策,从严、从紧、从实做好药店疫情防控工作,坚决筑牢药店疫情防控安全防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