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13033899/2022-47667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 |
组配分类: | 统计公报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栖霞区人民政府 | 生成日期: | 2022-05-24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
信息名称: | 栖霞区第三次国土调查主要数据公报 | ||
文 号: | 关 键 词: | 统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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栖霞区第三次国土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栖霞分局
栖霞区统计局
(2022年5月18日)
按照国务院、江苏省和南京市政府统一部署,2018年9月,我区开展了以2019年12月31日为统一时点的第三次国土调查(以下简称:三调)。“三调”历时3年,约40人参与,经调查单位、监理单位、区三调办等各方共同努力,如期形成全区9个街道、31603个图斑的“三调”成果和汇总数据,全面查清了全区国土利用状况和资源家底。
根据有关要求,现将经南京市第三次国土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核定后的全区主要地类数据公布如下:
(一)耕地6175.22公顷(92628.30亩)。其中,水田2550.75公顷(38261.25亩),占41.31%;水浇地3438.76公顷(51581.40亩),占55.69%;旱地185.71公顷(2785.65亩),占3.00%。
(二)园地982.81公顷(14742.15亩)。其中,果园214.77公顷(3221.55亩),占21.85%;茶园33.92公顷(508.80亩),占3.45%;其他园地734.12公顷(11011.80亩),占74.70%。
(三)林地5706.92公顷(85603.80亩)。其中,乔木林地3545.41公顷(53181.15亩),占62.13%;竹林地7.88公顷(118.20亩),占0.14%;灌木林地107.5公顷(1612.50亩),占1.88%;其他林地2046.13公顷(30691.95亩),占35.85%。
(四)草地908.54公顷(13628.10亩),全部为其他草地。
(五)湿地226.87公顷(3403.05亩)。湿地是“三调”新增地类。其中,森林沼泽33.63公顷(504.45亩),占14.82%;灌丛沼泽22.98公顷(344.70亩),占10.13%;内陆滩涂167.22公顷(2508.30亩),占73.71%;沼泽地3.04公顷(45.60亩),占1.34%。
(六)城镇村及工矿用地14390.99公顷(215864.85亩)。其中,城市用地9678.87公顷(145183.05亩),占67.26%;建制镇用地2346.27公顷(35194.05亩),占16.30%;村庄用地2274.51公顷(34117.65亩),占15.81%;采矿用地37.43公顷(561.45亩),占0.26%;风景名胜及特殊用地53.91公顷(808.65亩),占0.37%。
(七)交通运输用地2659.70公顷(39895.50亩)。其中,铁路用地426.95公顷(6404.25亩),占16.05%;轨道交通用地154.85公顷(2322.75亩),占5.82%;公路用地1238.12公顷(18571.80亩),占46.55%;农村道路228.12公顷(3421.80亩),占8.58%;港口码头用地610.00公顷(9150.00亩),占22.94%;管道运输用地1.66公顷(24.90亩),占0.06%。
(八)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8450.47公顷(126757.05亩)。其中,河流水面6236.48公顷(93547.20亩),占73.80%;水库水面51.34公顷(770.10亩),占0.61%;坑塘水面1465.60公顷(21984.00亩),占17.34%;沟渠261.41公顷(3921.15亩),占3.09%;水工建筑用地435.64公顷(6534.60亩),占5.16%。
“三调”是一次重大国情国力调查,也是一项重要的自然资源基础调查。“三调”数据成果全面客观反映了我区国土利用状况,也反映出耕地保护、生态建设、节约集约用地方面存在的问题。要以“三调”成果应用为契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自然资源管理工作。要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严格管控“非粮化”,规范完善耕地占补平衡、进出平衡,确保完成省、市下达的耕地保有量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目标任务。要因地制宜,加强国土空间全域综合整治,优化生产、生活、生态空间格局,深入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助推乡村全面振兴。要坚持节约集约用地,合理确定新增建设用地规模,盘活城乡存量建设用地,推动城镇低效用的再开发,提升土地开发利用质量和效益,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全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把“三调”成果作为相关管理工作的基本依据,切实发挥调查成果的重要支撑作用,深入推动调查成果共享应用,持续提升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