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13033899/2022-64474 | 主题分类: | 卫健、妇女儿童、体育 |
组配分类: | 监督检查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栖霞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 生成日期: | 2022-07-07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
信息名称: | 栖霞区开展医疗机构疫情防控工作专项督查 | ||
文 号: | 关 键 词: | 医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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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国内新冠肺炎疫情呈现多点散发态势,受周边省份疫情影响,我市和省内多市发生本土疫情。为充分发挥医疗机构“哨点”作用,强化预检分诊和首诊负责制,认真排查疫情风险,完善疫情防控措施,7月2日起,栖霞区卫生监督所参加由区卫健委组织的医疗机构疫情防控工作专项督查。
按照上级要求,区卫生监督所迅速召开专题会议,要求全体监督人员认识到位、责任到位、行动到位,迅速开展医疗机构疫情防控监督检查。此次督查按街道划分成十个督察组,以应检尽检人员核酸检测情况、预检分诊、首诊负责制、医疗废物处置、疫情上报等防疫措施为重点,对全区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全面开展督导检查。截至目前,出动检查人员300余人次,监督检查各类医疗机构112家,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101份,对检查中发现不符合防控要求的医疗机构现场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提出整改要求,督促其逐条整改。同时对6家医疗机构进行约谈,警告1家。
当前疫情防控工作正处于关键时期,栖霞区卫生监督所将继续牢固树立全局观念,发扬奉献精神,服从防疫大局,服从统一指挥,继续加强对医疗机构疫情防控的监督检查力度,同时强化宣传引导,增强广大群众自我防护意识和能力,凝聚全社会力量巩固疫情防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