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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13033899/2022-71118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组配分类:    部门文件 体裁分类:    公告
发布机构:    栖霞区交通运输局 生成日期:    2022-07-25
生效日期:     废止日期:    
信息名称:    2022年栖霞区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建设工作要点
文  号:     关 键 词:    工作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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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栖霞区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建设工作要点

2022 区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建设工作的总体要求是: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以加快构建法治交通体系、全面提升交通法治能力为主线,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的落实,为建设“强富美高”新栖霞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一、加强党的领导,不断健全法治交通工作机制

1.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党组织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充分发挥领导干部领学促学作用。认真组织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广泛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培训宣传,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入脑入心、走深走实,将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实到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建设全过程全方位。(责任部门:局法规科、办公室;参与部门: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2.加强法治交通建设的组织领导。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的规定和要求,坚持统筹推进法治工作与中心工作,把法治建设要求贯彻到交通运输规划、建设、管理、运营服务和安全生产等各领域。局党政主要负责人及班子其他成员结合年度述职工作,纳入述职报告。加强法律顾问及公职律师队伍建设,进一步发挥专业人员在局法律事务中的积极作用,提高依法决策、依法行政能力。(责任部门:局法规科、办公室;参与部门: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二、强化执法监管,增强交通运输行业治理效能

3.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贯彻落实交通运输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三年行动计划,强化交通运输部“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探索”试点项目落地落实,按照方案计划、扎实推进,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重点监管、“互联网+监管”、信用监管等方面取得阶段性成效。构建“一体化+智慧执法+信用监管”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模式,逐步建成以“双随机、一公开”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息化监管为支撑、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体系。(责任部门:局法规科、区交通综合执法大队)

4.巩固深化专项整治行动成果。贯彻落实《关于全省交通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长效治理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的意见》,定期开展检查督导,巩固交通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成果,进一步推动建立问题查纠整改、执法监督长效机制。(责任部门: 区交通综合执法大队;参与部门:局法规科、局相关科室)

5.持续推进“四基四化”建设。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四基四化”建设的指导意见》,加强组织,统筹谋划,大力推进综合执法站所建设,夯实基层基础基本功,进一步加快推进基层执法队伍职业化、基层执法站所标准化、基础管理制度规范化和基层执法工作信息化。(责任部门:局法规科、区交通综合执法大队)

三、夯实基层基础,强化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6.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严格执行《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程序规定》《江苏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高频事项自由裁量基准(试行)》等,严格遵循法定程序,规范行使自由裁量权,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推行轻微违法行为依法免予处罚,实行轻微违法告知承诺制。结合执法案卷评查或执法评议考核,检查执法“三项制度”落实情况。学习汲取执法“三项制度”样板经验,巩固既有成果,进一步精细化精准化推进执法“三项制度”建设。(责任部门:局法规科、区交通综合执法大队)

7.提升综合执法水平。严格落实交通运输综合执法能力提升三年行动计划,分工负责,扎实推进。加强执法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建设,每人每年接受不少于 60 学时的业务知识和法律法规培训。推广应用“南京市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人员管理系统”,大力开展执法人员网上在线学习,根据市局季度通报情况,加强学习与考核。通过专题培训、旁听法庭庭审、“以案说法”等形式,加强执法骨干法治能力建设。(责任部门:局法规科、区交通综合执法大队)

8.严格执法人员资格管理。督促落实执法证件管理规定,按照条件申领执法证。换领新式证件后,收缴旧证件,清理注销。按要求落实行政执法辅助人员管理,加强执法辅助人员管理教育,持证上岗,严禁使用执法辅助人员执法。(责任部门:局法规科、区交通综合执法大队)

9.强化行政执法监督。健全行政执法案卷管理和评查制度,严格行政执法考核评议。突出重点领域、重点环节、重点事项, 强化监督力度,促进全面依法履职。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与公安、检察等部门,密切配合,及时移送涉嫌刑事的行政执法案件。(责任部门:局法规科、区交通综合执法大队)

四、加强法治宣教,全面营造交通运输法治环境

10.落实“八五”普法规划要求。根据国家、省、市“八五”普 法规划的要求,按照《南京市交通运输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 年)》设定的目标,广泛深入开展各项普法活动。深入开展宪法及民法典学习宣传教育活动,组织“12.4” 国家宪法日、宪法宣传周和民法典宣传月集中宣传,提高行业宪法及民法典意识。组织线上旁听庭审,提高领导干部懂法用法能力。(责任部门:局法规科;参与部门:局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11.开展法律法规宣传活动。进一步做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安全生产法》等综合性法律法规学习宣贯。做好《江苏省铁路安全管理条例》宣贯实施工作。开展“法进企业”“法进社区”等法治宣传教育活动。(责任部门:局法规科、区交通综合执法大队;参与部门:局机关相关科室、局属各单位)

12.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加强执法指导,开展执法热点难点问题研讨。做好年度执法案例报送工作。健全完善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人员学法培训制度,把法治宣传教育融入安全培训、执法检查全过程,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加大普法宣传,丰富普法形式, 提升普法服务实效。(责任部门:局法规科、区交通综合执法大队; 参与部门:局相关科室、局属各单位)

五、化解矛盾纠纷,营造健康和谐法治环境

13.提升行政复议和应诉水平。贯彻落实行政复议体制改革 的新要求,高质量做好行政复议答复和矛盾纠纷化解工作。在行政诉讼中严格落实单位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确保单位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 100%。切实履行法院生效裁判,及时向法院、检察院反馈司法建议采纳情况。深入开展行政复议诉讼案例总结、分析和研判,指导规范交通运输系统依法履职,有效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责任部门:局法规科;参与部门:局相关科室、局属各单位)

14.进一步加强行政调解工作。根据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司法局要求,对照行政调解事项清单,认真做好行政调解工作,健全完善工作机制, 依法依规定纷止争,充分发挥行政调解在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中的重要作用。(责任部门:局法规科、区交通综合执法大队)

15.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严格贯彻《栖霞区 2022 年优化营商环境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扎实做好我局相关政策的落实工作, 持续推动我交通运输营商环境政策的优化升级。根据级要求,继续推进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实施,适时扩大告知承诺的证明事项范围。(责任部门:局法规科、区交通综合执法大队)

16.深化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进一步规范和明确公平竞争审查标准和程序,规范交通运输行政行为,保障依法依规制定政策措施,及时纠正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的行为,进一步释放市场主体活力。(责任部门:局法规科;参与部门: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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