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13033899/2023-02053 | 主题分类: | 农业、林业、水利 |
组配分类: | 部门文件 | 体裁分类: | 报告 |
发布机构: | 栖霞区水务局 | 生成日期: | 2023-01-09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
信息名称: | 南京市栖霞区(水务局)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 ||
文 号: | 关 键 词: | 报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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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区水务局深入学习贯彻中央全面依法治国会议和省市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围绕区委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结合水务系统工作实际,圆满完成了法治建设任务。根据《关于报送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的通知》要求,现将我局相关工作总结如下:
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依法全面履行行政职能
1. 行政审批事项办理快速高效。今年以来,我局窗口共受理办结各类审批事项520件,全部当天受理当天办结,主要集中在水土保持、涉河建设、城镇排污等方面,各类审批事项按时接单率、及时办结率、办件满意率均达到100%。
2. 持续深化水务“放管服”改革。一是根据市协调办《关于做好行政许可事项清单梳理工作的紧急通知》(宁协调办〔2022〕2号)要求,认真对照《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梳理完成全区水务系统行政许可事项15项。二是推进“一业一证”改革。以协同高效为核心,以流程再造为重点,率先对餐饮、酒店、健身等11个行业的“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核发”事项推行“一业一证”改革,大幅降低行业准入成本。三是落实惠企政策。为有效应对疫情新情况新冲击,进一步帮助企业纾困解难,根据国家、省、市有关要求,进一步降低水土保持补偿费和水资源费的征收标准,对第二季度、第三季度水土保持补偿费和水资源费的省级部分按现行标准的80%收取,暂缓征收第四季度水土保持补偿费和水资源费。
(二)依法行政制度体系不断完善
1. 深入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根据《水利部关于进一步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通知》(水政法〔2022〕112号)要求,今年以来,我局严格按照并规范落实执行《南京区水务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适用规则(试行)》。
(三)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1. 持续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一是加强行政执法“双公示”管理,确保所有行政执法信息依法依规全面公示。截至目前,完成了520件行政许可案件和2件行政处罚案件的公示信息归集,入库率达100%。二是完善行政执法全过程的记录制度,制定《栖霞区水务局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试行)》,实现执法全过程管理和可回溯管理。三是强化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2022年,对2件行政处罚案件开展法制审核工作。
2. 健全行政执法协调机制。我局进一步完善执法案件内部会商,培育执法人员精准办案意识,提高案件办理质量,提升执法业务水平;召开工作会议,厘清行政执法和业务监管职责边界,建立与科室的协作会商机制,在案源发现、立案查处、处理决定等环节,建立起信息“双推送、双回路”的工作机制,实现全程留痕可溯。
3. 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根据两个《规则》的规定,区水务局党政主要负责人定期组织召开局党组会和局长办公会,并明确区分有关内容。对全区水务建设、管理、发展与改革等方面的重要政策、重大决策和主要工作进行研究部署。同时,局党组会和局长办公会明确专人记录,对重要事项形成会议纪要,按规范建档。
(四)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 坚决查处水事违法行为。立案查处了南京泰航地质勘察有限公司损毁三江河堤防案和南京国连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在便民河用集装箱新建项目部及建设围挡案,依法做出行政处罚,有力震慑了涉河违法行为。截至11月,共出动执法巡查人员580人次,开展联合执法20次,开展专项行动3次。发现并处置水事违法行为3起,立案查处2起,结案2起,正在办理1起。
2. 严格水行政执法人员管理。根据《省司法厅关于做好实施全国统一行政执法证件标准样式工作的通知》(苏司通〔2021〕26号)要求,今年7月,我局组织了对全区水务系统28名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和行政执法资格考试工作,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确认和行政执法证换证工作,切实提升执法人员能力素质。
(五)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1. 切实加强规范行政调解工作。为充分发挥行政调解在化解矛盾纠纷、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中的重要作用,根据《江苏省行政调解办法》和《南京市行政调解事项清单》等文件要求以及区依法行政办的统一部署。今年10月,我局印发了《关于成立南京市栖霞区水务局行政调解委员会的通知》(宁栖水字〔2022〕97号)。局行政调解委员会设主任1名,由局主要领导担任;设副主任2名,分别由分管政策法规和社会稳定的局领导担任;委员由局责任办成员科室(单位)主要负责同志担任,行政调解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同时,还规定了调解委员会和调解委员会办公室的工作职责;明确了行政调解的范围、原则和程序等有关要求。
2. 不断强化12345政务热线办理。今年以来,我局共收到12345政务热线平台派发工单42件,受理办结工单42件。工单实时签收率、实时退单率、重复退单率、按时办结率、响应率均为100%,工单满意率为95.23%。
(六)全面提高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1. 普法宣传教育活动成效显著。今年“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宣传活动期间,我局开展了一系列宣传活动,营造了良好的水法治氛围。一是印发《栖霞区区水务局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宣传活动的通知》,发布宣传口号;二是通过局微信公众号等报道系列活动;三是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和《江苏省长江水污染防治条例》学习宣传;四是积极参加水利部举办的《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网络答题活动;五是制作2022年“世界水日”“中国水周”主题宣传片和宣传口号PPT,依托行政审批局办事中心大屏幕滚动播放宣传;六是开展“节水科普知识有奖竞答”活动。七是开展了“积极践行公民节约用水行为规范”和推进栖霞区水务系统“八五”普法宣传的主题广场宣传活动。
四、2023年推进法治建设工作安排
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也是实施水务“十四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之年。为做好2023年水务法治建设工作,我局将围绕年初制定的具体工作要求,不断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坚持依法行政,加强法治建设。主要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1. 持续深化水务“放管服”改革。进一步加大区域评估改革的推广应用,在全区符合条件的区域内推进水资源论证区域评估,做到应做尽做,切实减轻企业负担。同时,深化水土保持方案审批改革。优化水保审批事前、事中、事后监管,强化审批、监管、执法衔接机制。
2. 进一步完善水务行政执法“三项制度”。重点健全和落实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加强对大队提交的水行政执法案件的法制审核,推进行政执法和监管的协同机制。
3. 修订《栖霞区水务局重大行政执法案件集体审查规则》,合理划分需提交案审会和局长办公会审议的案件的范围,进一步完善提交审议流程。
4. 加强普法宣传建设,依托开展“世界水日”“中国水周”系列宣传活动,进一步宣传涉水法律、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