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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13033899/2023-37348 主题分类:    公安、安全、司法
组配分类:    法治宣传 体裁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栖霞区司法局 生成日期:    2023-04-27
生效日期:     废止日期:    
信息名称:    栖霞区司法局“三全”防范校园欺凌
文  号:     关 键 词:    法治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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栖霞区司法局“三全”防范校园欺凌

南京市栖霞区司法局坚持依法治校、德法并举,做到法治宣传“全覆盖”、资源供给“全方位”、隐患治理“全方面”,防范校园欺凌,促进校园和谐稳定,提升广大师生的法治获得感和满意度。

一是德法涵养文明,法治宣传“全覆盖”。“4.8”司法日、“12.4”国家宪法日等时间节点为契机,通过法润栖霞微信公众号、法润民生微信群、栖霞电视台及校园公众号等载体,大力普及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民法典、家庭教育促进法等法律法规,鼓励在校学生“带法回家”,通过“小手拉大手”活动,让普法教育的触角从学校向家庭及社会延伸,达到“一人带法全家学法”良好效果。注重在校园建设普法阵地,开展校园法治情景剧、模拟法庭、普法讲座等法治宣传活动,提升广大师生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防范校园欺凌的能力。打造尊师重教、学高为师德高为范等文明、健康、和谐的校园文化,构建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防范校园欺凌的社会环境。

二是优质高效服务,资源供给“全方位”。依托校园“法律诊所”等平台,配齐配强名优法援律师,落实律师值班工作制,及时对学生和家长提出的关于校园欺凌等法律问题,提供全方位的答疑解惑,指点迷津。抓实“法律进校园”活动,积极整合矛盾化解、律师服务、法治宣传及公证办理等资源,为校内故意伤害、校园欺凌、打架斗殴等涉法涉诉问题提供精准法治服务和法律帮扶,不断满足师生及家长多元化的法治需求,让其享受优质高效、快捷方便的“家门口”服务。积极发挥“法治班主任”的影响力,注重对未成年学生的心理健康和法治观念进行教育辅导,从德法文明、家庭亲情、公序良俗、向上向善等方面帮助未成年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

三是健全完善机制,隐患治理“全方面”。法治副校长示范引领、身体力行,牵头校园“法律诊所”律师、法治班主任等人员,定期“全方面”整治校园欺凌等安全隐患,对排查出来的问题,分门别类、列出清单、靶向施策。对有婚姻家庭、债权债务、侵权赔偿等案件牵涉的学生,及时登门走访,了解具体情况,制定个性化的服务方案,第一时间处置,预防矛盾转化升级,严防民转刑案件。召开法治副校长、法治班主任及校园法援律师工作会议,分析校园欺凌情况,做好经验总结,预防再度发生。联合检察、法院、公安等单位开展校园欺凌情况的排查和调处,严防未成年学生受到网络诈骗、校园贷、邪教等不法侵害,提升防范校园欺凌工作质效,有效保护未成年学生合法权益,助其健康成长、快乐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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