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13033899/2023-42039 | 主题分类: | 科技、教育 |
组配分类: | 民办学校监管 | 体裁分类: | 通知 |
发布机构: | 栖霞区教育局 | 生成日期: | 2023-03-09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
信息名称: | 关于开展2022年度全区民办学历学校年检工作的通知 | ||
文 号: | 关 键 词: | 通知 | |
内容概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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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南京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开展2022年度全市民办学校年检工作的通知》宁教办规划函〔2023〕1号文件精神,现对全市范围内经市或区教育行政部门审批设立,具备正规办学资质和法人资质的各类民办学历教育学校,包括民办小学、初中、普通高中、完全中学、九年制学校、十二年制学校、中等职业学校等开展2022年度年检工作。
一、主要任务
区教育局对各民办学校年检上报材料进行初审,结合学校实际办学情况,对照《南京市民办学校年检评估指标》进行评估打分,提出年检意见及建议格次,填写《南京市民办学校年检报告书》相应栏目并加盖公章,报送市教育局发展规划处。
二、年检对象
1.南京师范大学附属实验学校 (3月15日上午9:30—11:30); 2.南京时代双语学校 (3月15日下午14:30—17:00); 3.南京实验国际学校(栖霞小学部) (3月16日上午9:30—11:30); 4.南京远景全人实验学校; (3月16日下午14:30—17:00); 5.南京外国语学校仙林分校; (3月17日上午9:30—11:30); 6.南京外国语学校仙林分校燕子矶校区; (3月17日下午14:30—17:00); |
三、年检评估指标及分工安排(见附件),涉及部门:职社科、基教科、督导室、人事科、财管科、校建科、装备办、安全科、办公室。
四、其他要求按照南京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开展2022年度全市民办学校年检工作的通知》宁教办规划函〔2023〕1号文件执行。
南京市栖霞区教育局
2023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