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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13033899/2023-71803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组配分类:    解读材料 体裁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栖霞区人民政府 生成日期:    2023-07-04
生效日期:     废止日期:    
信息名称:    《栖霞区2023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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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栖霞区2023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政策解读

方案制定依据

《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令第394号)

《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决定》(国发〔2011〕20号)

2023年全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要点》(自然资发202350号)

《南京市2023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方案制定背景及过程

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是公共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事关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栖霞区历年来都是南京市地质灾害隐患点最多的区域。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重要讲话精神,切实做好我区2023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最大限度减少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方案由区规划资源负责编制,20235月完成初稿,征求了街道、区属相关部门、园区平台、企业等的意见汇总修改后报区政府办批转实施。

、栖霞区地质灾害现状

(一)隐患点分布

截至2023年5月,全区共排查出地质灾害隐患点53处,其中险情等级中型的7处,小型46燕子矶街道分布17处(其中10处位于幕燕风景区),龙潭街道分布10处,栖霞街道分布20处(其中9处位于栖霞山风景区),迈皋桥街道3处,西岗街道1处,仙林街道1处属于仙林大学城),经开区1处。

(二)2023年地质灾害重点防治区域防范时段

栖霞山、青龙山、幕府山等山体沿线为地质灾害多发、易发区,是地质灾害重点防范地段。地质灾害的重点防范期在6~9月份,特别是7、8两个月主汛期,受连续降雨的影响,仍有可能发生群发性地质灾害。今年影响江苏的台风2~3个可能1~2个影响较重

方案的主要内容

(一)扎实做好地质灾害“三查”工作。

1、区规划资源分局牵头区属部门、街道、社区(村)及技术单位落实地质灾害“汛前排查、汛中巡查、汛后核查”要求,加大“雨前排查、雨中巡查、雨后核查”力度。

2、摸清隐患点底数,及时发放地质灾害防灾明白卡和避险卡。

3、按照《江苏省地质灾害隐患点认定与核销管理暂行办法》做好隐患点的认定入库以及核销工作。

(二)加快推进地质灾害1:1万精细调查工作。

地质灾害风险普查基础上,综合运用无人机测量、遥感影像解译三维倾斜摄影测量等技术识别地质灾害隐患,查明结构和治灾机理,科学评估灾害风险。通过运用隐患点数据库和风险等级区划,实现隐患点和风险区双控,日常防治工作提供科学依据。

(三)持续推进突发地质灾害监测预警体系建设

1、完善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体系建设

2、加大专业化监测站点建设,推动地质灾害向人防+技防转变

3、加强与气象部门联动,完善信息共享以及预警发布响应机制。

(四)加大地质灾害综合治理力度。

1、把地质灾害综合治理和生态修复、城镇开发、重大工程建设等结合起来

2、对技术可行、经济合理的隐患点及时采取工程消险;对技术不成熟或成本过高的隐患点采取避险搬迁措施降低人员风险。

3、对已经治理完成的隐患点,尽快完成隐患点销号,同时要开展“回头看”,强化动态跟踪监督,巩固治理成效。

(五)加强工程建设中地质灾害预防管理

1、严格按照建设、谁负责、引发谁治理原则,督促工程建设单位担负起防灾责任主体。

2、严格落实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制度,合理确定工程项目选址布局。

3、对可能遭受地质灾害危险的工程,落实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验收”的三同时要求。

4、继续推进地质灾害危险性区域评估。

(六)强化汛期值班值守信息报送。

强化群测群防体系有效运行,确保每个隐患点和风险有人监测、有人巡查、有人预警,坚决落实值班值守汛期每日零报告险(速报等制度。

(七)切实做好地质灾害应急技术支撑

加强地质灾害专业应急队伍建设充分发挥专家作用,接到地质灾害险(报告后第一时间组织专家赶赴现场。

(八)深入开展基层人员培训演练科普宣传

针对防灾责任人、地质灾害管理人员监测员、受威胁群众等,组织形式多样的防治技术培训应急演练提升基层防灾能力

政策文件:宁栖政办字〔2023〕21号 区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栖霞区2023年度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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