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13033899/2024-07129 | 主题分类: | 劳动、人事 |
组配分类: | 就业创业政策 | 体裁分类: | 通知 |
发布机构: | 栖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生成日期: | 2024-01-26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
信息名称: | 关于《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有关工作的通知 | ||
文 号: | 关 键 词: | 通知 | |
内容概览: | |||
在线链接地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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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落实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工作的通知》(宁人社函〔2023〕186号)文件规定,请拟符合申报条件的单位(详见附件)于2024年3月31日前向主管税务机关所在区人社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南京市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申请花名册》、企业纳税凭证等材料,具体详情可咨询栖霞区人社局。
联系电话:025-85391369
附件: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单位明细及各区咨询电话
南京市栖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