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栖霞区人民政府
栖霞区
Baidu
map
当前位置:首页 > 栖霞区人民政府
索 引 号:    013033899/2024-24755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组配分类:    解读材料 体裁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栖霞区人民政府 生成日期:    2024-04-07
生效日期:     废止日期:    
信息名称:    《南京市栖霞区征收集体土地涉及住宅房屋房票安置操作细则》制定说明
文  号:     关 键 词:    解读
内容概览:    
在线链接地址:    
文件下载:  
《南京市栖霞区征收集体土地涉及住宅房屋房票安置操作细则》制定说明

一、制定的必要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及《江苏省土地管理条例》和省、市关于推动经济运行率先整体好转若干政策措施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和市住房保障和房产局联合制定了《南京市征收集体土地涉及住宅房屋房票安置暂行办法》,该办法自2023年9月8日施行,有效期至2025年4月17日。根据该办法第十五条:“各区人民政府、江北新区管理机构可以依据本办法制定实施细则。”因此需出台我区的操作细则。

二、主要法律依据和参考资料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二)《江苏省土地管理条例》

(三)《南京市征收集体土地涉及住宅房屋征收房票安置暂行办法》(宁规划资源发〔2023〕118号)

(四)《关于规范征收集体土地涉及住宅房屋房票安置相关工作的通知》(宁规划资源发〔2023〕133号)

三、主要内容

1、明确我区房票的规制及内容

2、明确可以计入房票的金额仅为房屋货币补偿款;

3、明确房票购房的范围和期限;

4、明确奖励标准;

5、明确房票操作细则适用的项目范围。

四、制定的过程

本次制定的《南京市栖霞区征收集体土地涉及住宅房屋房票安置操作细则》,经多次区政府城建会议后由区征收服务中心拟定初稿。初稿先后征求了区规资局区住建局区司法局、区信访局等相关部门以及各街道的意见,并由区征收服务中心组织街道、社区召开群众座谈会收集意见相关意见已作修改。为保证操作细则的合法性,多次征求上级征收主管部门意见,请多名专家进行论证审议。同时在区政府网站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期间未收到反对意见,无负面影响,实施风险较低。在定稿前,由第三方进行了合法性审查,结论为符合法律规定。此文件符合法定权限和程序,没有与上位法相抵触的内容,故决定发布《南京市栖霞区征收集体土地涉及住宅房屋房票安置操作细则》并上报市政府备案。

政策文件:宁栖政规字〔2024〕2号 关于印发南京市栖霞区征收集体土地涉及住宅房屋房票安置操作细则的通知

【打印此页】【关闭窗口】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