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13033899/2024-27194 | 主题分类: | 科技、教育 |
组配分类: | 民办学校监管 | 体裁分类: | 公告 |
发布机构: | 栖霞区教育局 | 生成日期: | 2024-03-15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
信息名称: | 关于开展2023年度全区民办学历学校年检工作的通知 | ||
文 号: | 关 键 词: | 公告 | |
内容概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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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南京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开展2023年度全市民办学校年检工作的通知》(宁教办规划函〔2024〕1号)文件精神,现对全区范围内经市或区教育行政部门审批设立,具备正规办学资质和法人资质的各类民办学历教育学校,包括民办小学、初中、普通高中、完全中学、九年制学校、十二年制学校、中等职业学校等开展2023年度年检工作。
一、主要任务
区教育局对各民办学校年检上报材料进行初审,结合学校实际办学情况,对照《南京市民办学校年检评估表》进行评估打分,提出年检意见及建议格次,填写《南京市民办学校年检报告书》相应栏目并加盖公章,报送市教育局发展规划处。
二、年检对象
1.南京师范大学附属实验学校
2.南京时代双语学校
3.南京实验国际学校(小学部)
4.南京远景实验中学
5.南京外国语学校仙林分校
6.南京外国语学校仙林分校燕子矶校区;
三、年检评估指标及分工安排 具体见附件,涉及科室:职社科、基教科、德育发展促进中心、督导室、人事科、财管科、校建科、装备办、安全科、办公室。
四、相关工作要求 为提高工作效率,经请示局领导,今年将不再统一组织各科室到学校开展年检,由各科室利用平时进校园的机会,对本科室负责检查的内容进行现场督查打分,“进一次门,办多件事”。其他要求按照南京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开展2023年度全市民办学校年检工作的通知》(宁教办规划函〔2024〕1号)文件执行。未尽事宜,请与区教育局职社科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