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13033899/2024-69935 | 主题分类: | 公安、安全、司法 |
组配分类: | 法律服务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栖霞区司法局 | 生成日期: | 2024-09-09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
信息名称: | 栖霞区司法局“三员”甘当民企“法治助手” | ||
文 号: | 关 键 词: | 法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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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栖霞区司法局从民企实际需求出发,当好“宣传员”,做好“服务员”,干好“保障员”,惠企便企,纾难解困,实现法治服务“实”起来,民营经济“活”起来,营商环境“优”起来。
一是诚心当好“宣传员”,寓教于行,普治齐举。积极发挥法宣资源优势,聚焦劳资矛盾纠纷多发的中小微、新业态和建筑类等领域民企,常态化宣传劳动领域重点法律法规和新就业形态相关的政策规定,推动企业加强职工职业道德建设及法治意识培养。联合南京经开区工商联等常态化开展法治讲座、调研座谈及疑难解答等法律服务,邀请民企代表等参加法治调研活动,就民企在高质量发展过程中面临的劳动人事纠纷、销售合同履行、银行贷款、债权债务及诉讼救济等法务痛点难点,提出法律建议意见,破解民企发展梗阻;解答民企员工在劳动保障、工伤赔偿等方面的法律困惑,帮助其收集讨薪维权证据材料,撰写法律文书等,妥解员工“急难愁盼”问题。
二是尽心做好“服务员”,统筹资源,精准施策。制定金牌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实施方案,统筹政法网格员、公共法律服务志愿者、企业调解员等力量,细化分工,明确任务,落实责任,排查涉企涉诉问题,把脉问诊,对症开方。加强与法院、工会、民企代表等工作沟通,形成矛调联动、力量联动、信息联动的工作格局,建立健全重大劳动人事争议应急联合调处机制,强化各类调解资源整合,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建立长期有效的沟通机制,落细考核标准,完善督导检查,加大纠纷诉前化解力度。先后建立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工会法律服务中心调解室、星宇芯联公司劳动争议调解室,积极组织调解员参加技能培训和技能竞赛,提高非诉解纷的能力和水平。
三是精心干好“保障员”,规范执法,深化治理。不断完善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统一执法服装标识,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避免随意性执法,确保处罚有理、有据、有度。在准确把握行政处罚法相关要求的基础上,对符合免罚、轻罚条件的,依法作出不罚、轻罚的决定,对不符合条件的,严格依法处罚。深化行政复议体制改革,进一步增强行政复议的权威性、专业性、公正性和透明度,有效解决民营企业在申请行政复议过程中“多头跑、多次跑、来回跑”的问题。充分发挥行政复议解决纷争、化解矛盾的职能作用,行政复议工作人员不断加大对案件当事方的沟通力度,多层次、多角度听取民营企业意见,探究行政争议产生的深层次原因,切实有效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化解民营企业生产经营、项目管理、产品销售等领域行政争议的主渠道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