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13033899/2024-75651 | 主题分类: | 公安、安全、司法 |
组配分类: | 法律服务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栖霞区司法局 | 生成日期: | 2024-09-27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
信息名称: | 栖霞区司法局打造“硬内核”优化营商“软环境” | ||
文 号: | 关 键 词: | 法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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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栖霞区司法局打造制度机制、柔性执法、法治服务等“硬内核”,审慎监管,破解难点,暖企惠民,持续优化营商“软环境”。
一是强化制度支撑,完善服务体系。制定《优化营商环境法治保障15条》《法治服务中小微企业九条举措》等文件,为辖区企业健康发展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和优质的法律服务。根据《优化营商环境法治保障15条》,组建优化营商环境法律服务团队,引导律师参与生产经营、股权变更、知识产权保护、企业改制、破产重组、重大项目推进等领域,依法维护各类企业合法权益。出台企业全周期法律服务清单,提供丰富、精准、实用的法律服务产品,满足企业法治需求。开展“十所帮百企”专项法律服务行动,为中小民营企业提供专项法律服务,提升风险防范和控制能力。建立高效完备的公共法律服务平台,设立园区法律诊所,为企业提供多层次、多领域、一站式、智能化的公共法律服务。
二是聚力柔性执法,包容审慎监管。严格执行“不予、从轻、减轻处罚”三张清单,在行政处罚的实施过程中,根据法律规定和具体案件情况,综合考虑违法行为的主观过错、行为性质、危害后果、是否改正等具体情况,准确把握“过罚相当、公平公正、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等法律精神,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全面考虑各种因素后作出处罚决定。对市场主体的轻微违法行为采取包容态度,明确“上限处罚、顶格处罚”的具体运用条件。将有能力履行罚款与无能力按时履行缴纳罚款义务的企业区别开来,对受到市场环境不利影响,企业确有经济困难,需要延期或者分期缴纳罚款的情况,经企业申请,依法准予分期、延期缴纳罚款,允许确有经济困难的企业延期或分期缴纳罚款,符合《行政处罚法》规定的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精神。
三是优化法治供给,精心把脉问诊。坚持将营商环境作为规范性文件审查的重要指标,围绕市场准入、产权保护、公平竞争等,依法依规清理不符合优化营商环境的规范性文件、证明事项等,依法保障企业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合法经营不受干扰。编印《企业经营100问》法律服务手册,引导企业、企业家养成依法依规生产经营的行动自觉。编制《民营企业法律服务指南》,设计研发一批供需适配的法律服务产品,按企业重大经济行为的不同阶段提供针对性强的法律服务产品,推动供给与需求精准对接。加大营商环境法律政策宣传解读,开展“诚信守法企业”典型选树和宣传,在全社会营造起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环境。针对民营企业发展与投资、公司法人治理、企业内部管理、企业经营、市场交易、民营企业常见法律风险防范等要素,推进企业法律顾问建设,开展免费“法治体检”,助力企业依法规避和防范法律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