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13033899/2022-94492 | 主题分类: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组配分类: | 解读材料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栖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生成日期: | 2022-08-19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
信息名称: | 《栖霞区知识产权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政策解读 | ||
文 号: | 关 键 词: | 解读 | |
内容概览: | |||
在线链接地址: | |||
文件下载: |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贯彻知识产权强国建设战略部署,深入推进国家知识产权强县示范县创建,强化知识产权在激励企业自主创新、推动产业高质量发展和保护营商环境方面的作用,加快推进我区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近日,南京市栖霞区政府出台《栖霞区知识产权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修订)。
本次修订充分体现大力推进高质量发展,更好支撑重点产业链和更强激励龙头企业的原则,《办法》共分五章二十二条,从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服务四个维度,强化对知识产权工作全链条全方位支撑,提出10项具体政策条款,重点聚焦四个方面:
一是突出高质量创造。围绕省市高质量发展和营商环境评价考核指标,支持培育高价值专利、培育高价值专利中心、支持培育发展商标品牌,更好地发挥专项资金支持高质量创造的导向作用。二是突出高效益运用。通过加强企业知识产权综合能力建设、培育知识产权优势和示范企业、鼓励知识产权运营和转化、鼓励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提升知识产权对产业发展的支撑能力。三是突出高水平服务。持续打造栖霞高校知识产权联盟服务品牌,在全市率先建设区级知识产权信息服务中心,为区域产业布局和强链补链提供优质信息服务支持。四是突出高标准保护。支持企事业单位知识产权依法维权,建立多元化知识产权侵权纠纷解决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