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栖霞区人民政府
栖霞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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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能简介 内设科室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单位名称南京市栖霞区教育局
主要职责       区教育局负责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教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省委、市委、区委的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教育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指导教育系统党的建设工作、宣传思想文化工作、统战与群众团体工作,指导学校宣传舆论阵地建设、校园文化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学校思想政治教育和意识形态管理工作。
    (二)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和有关教育的法律、法规;研究起草本区教育工作的制度和意见,并组织实施。
    (三)统筹规划、协调指导本区教育体制和办学体制等方面的改革;制订本区教育事业的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并指导、协调、组织实施;加强全区教育统筹与均衡发展,不断提升教育现代化建设水平。
    (四)综合管理本区基础教育(含学前教育)、职业教育、高等教育、成人教育以及特殊教育、社会力量办学、社区教育等工作;负责本区教育督导评估工作。
    (五)主管本区教师队伍建设工作;负责本区教育系统人事工作,指导教育人事制度改革;组织实施教师和教育管理人员的继续教育。
    (六)负责本区教育法制建设工作,指导学校依法治教、依法治校,维护和保障学校、师生员工的合法权益。
    (七)统筹管理本部门教育经费。根据管理权限拟订教育经费筹措、教育拨款、教育收费和教育基建投资等方面的规章和办法,统筹安排、管理市、区下达的教育事业经费、教育专项经费和教育费附加,归口管理国(境)外对本区的教育援助和贷款,负责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
    (八)指导和组织实施全区各类学校布局调整工作,协同有关部门做好配建教育设施的建设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学校校舍修建和校产管理工作,协同有关部门依法审批学校土地的使用与调整。
    (九)指导和组织全区学校教育技术装备计划的编制和实施工作,监管学校的教育教学资产设备,确保全区学校教育教学设备正常运转,指导全区教育系统勤工俭学工作。
    (十)综合管理本区各类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规划、指导各类学校教育、教学改革和教育科学研究。严格规范学校办学行为,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过重课业负担,全面实施素质教育。规划并组织实施教育信息化工作。
    (十一)指导各级各类学校德育、体育、卫生、艺术工作以及劳动教育、国防教育、科技教育工作,统筹协调和指导全区未成年人校外教育工作以及公益性未成年人校外活动场所管理工作。
    (十二)主管本区教育招生工作。归口管理本区学历教育的考试、考核工作,管理本区中等教育、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工作。
    (十三)负责本区教育系统的安全教育、安全管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维护稳定工作。负责学校重大安全事件的处置工作。
    (十四)负责管理本区教育系统的对外交流工作。
    (十五)统筹协调和指导本区语言文字工作。
    (十六)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负责人姓名倪天华
单位地址南京市栖霞区仙林大学城文苑路118号
邮政编码210023
联系电话025-85664178
办公时间工作日 上午9:00-12:00 下午14:00-18:00 
科室名称科室职能
办公室       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信息、安全、保密、政务公开等工作;承担机关及所属单位的纪检监察、教育培训、考核奖惩、新闻宣传和老干部工作;承担综合性文稿的起草和会议保障工作;承担学校(单位)领导班子管理和干部队伍建设的有关具体工作;按干部管理权限,参与对系统内有关单位领导班子的考察、管理、培训工作;负责教育系统师德建设;负责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承担区委教育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人事科       统筹本区教师队伍建设规划工作;指导学校人事制度改革;指导、管理系统各单位的机构编制、岗位设置、人事、工资调整等工作;指导、管理教育系统教师和有关专业技术人员的职务评聘工作,负责教育系统名优骨干教师培养考核工作;指导教师参加资格认定工作;统筹管理和指导教育系统教职工绩效考核、评优表彰、纪律惩戒和辞职解聘工作;负责教育系统教职工招聘及录用管理和教职工调配交流等工作;负责教职工继续教育培训工作;办理教职工保险工作;负责管理基层教职工档案、办理系统内教职工的退休手续和病故人员抚恤等工作。
财务管理科       统筹安排和管理市、区下达的教育事业经费、教育专项经费和教育费附加;负责全区教育经费的筹措与使用;负责编制教育经费的预算、决算及财务信息公开;参与拟订相关教育经费的规章和办法;负责教育经费投入情况的统计、汇总、分析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全区教育事业信息的统计、分析;负责本系统固定资产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基层单位的财务管理工作;负责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负责教育系统财务结算中心工作;负责指导及协助管理全区规范教育收费工作;负责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教育救助管理;负责落实中等职业学校免学费政策;管理局机关的财务工作。指导和推进全区教育系统教育装备工作;承担学校教育技术装备、实验室、图书馆(室)和各类功能室的建设规划、指导工作;推进学校教育技术装备、教学仪器设备和图书达到《江苏省教育技术装备》配备标准;承担教育设备的采购和招标工作;加强对学校资产设备管理工作的监督指导;指导学校教育设备的维修维护工作;负责教育局及直属学校(单位)房(校)产管理工作。
基础教育科(区托幼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综合管理全区中小学(含民办中小学)教育和特殊教育工作;协助相关科室承担基础教育和特殊教育的发展规划、布局调整和体制改革工作;制订中小学教育教学工作的管理办法,并监督执行情况;制订中小学教育教学工作计划,指导中小学教育教学改革试验及成果的推广;负责中小学教育教学质量监控、检查、评估;负责中小学德育、体育、艺术教育、科技教育、劳动教育、国防教育、法制宣传教育和陶研会工作;统筹协调和指导全区语言文字工作,指导推广普通话工作,指导、监督中小学、社会规范使用文字工作;负责小学、初中招生工作;负责中小学学籍管理;负责中小学学生对外交流工作;管理全区少年宫工作;综合管理全区幼儿园(含民办幼儿园)教育工作,协助相关科室承担学前教育的发展规划、布局调整和体制改革等工作;负责市有关部门学前教育政策的落实;制订幼儿园教学工作的管理办法,并监督执行情况;负责全区幼儿园教育教学改革实验及成果的推广;做好幼儿园学籍管理工作。
职业教育与社会教育科(社会力量办学管理办公室)        统筹管理全区中等职业教育、社会教育;统筹全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参与构建终身教育体系和建设学习型城市工作;参与中等职业教育、高等教育和社会教育发展规划、结构调整和体制改革工作;指导协调部门、行业和企事业单位发展职业教育和社会教育工作;审核中等职业教育的专业设置;参与制订职业教育和成人中专招生计划和招生办法;协调全区职业教育、成人教育综合改革,牵头负责全区社区教育工作;协调指导非学历教育机构培训工作;负责社会力量办学的评估、审核和报批,负责审批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民办幼儿园。
学校建设管理科        统筹规划和指导各类学校建设和校园管理工作;负责编制教育系统各单位的基建计划和专项资金安排,指导、协调校舍修建管理工作;指导、协调区教育系统布局优化调整、校园规划工作;承担区中小学校舍安全领导小组日常工作,组织、协调各成员单位对全区校园安全保障进行长效管理。
安全管理科        统筹管理全区教育系统的安全教育、安全管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稳定和平安创建工作;指导、协调学校重大安全事件和公共安全突发事件的处置工作;指导和管理学校卫生健康、饮食、校舍、住宿、校车、体育和实验器材等安保和消防工作;指导、协调学生人身伤害事故责任保险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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