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能简介
内设科室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单位名称 | 南京市栖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主要职责 |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贯彻落实中央关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方针政策和省委、市委、区委的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政策法规和规划,编制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拟定并组织实施全区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贯彻执行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人力资源流动政策,负责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管理工作,负责人力资源市场监管工作。 (三)负责促进就业工作,拟定全区就业创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技能培训制度,拟订就业援助制度,牵头落实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 (四)统筹建立和完善覆盖全区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贯彻实施养老保险全国和省市统筹办法以及全国统一的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关系转续办法,执行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和标准。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并建立全区统一的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 (五)负责全区就业、失业的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定应对预案,实施监管调控,保持就业形势稳定。 (六)按照职责分工负责相关人才工作,组织实施重点人才工程和项目计划。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贯彻执行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继续教育等政策,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及专家选拔、培养、服务工作,落实吸引留学人员来本区工作或定居的政策。组织实施技能人才培养、评价、使用和激励制度。 (七)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全区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按照管理权限负责规范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公开招聘、聘用合同等人事综合管理工作,贯彻执行国家、省、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 (八)贯彻执行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商协调机制,对劳动标准执行实施监管。会同有关部门推动落实农民工工作相关政策,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九)落实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负责全区事业单位工资福利管理工作;贯彻执行企业工资指导线、最低工资标准及国家有关行业工资收入调节政策。 (十)贯彻执行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办法并组织实施,受理处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组织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违法案件。 (十一)组织实施国家表彰奖励制度,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区表彰奖励制度,综合管理全区表彰奖励工作,承担全区创建评比达标表彰有关工作,根据授权承办以区委、区政府名义开展的区级表彰奖励活动。 (十二)负责对街道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机构的工作业务指导。 (十三)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
负责人姓名 | 钱琍 |
单位地址 | 南京市栖霞区仙林大学城文苑路118号 |
邮政编码 | 210023 |
联系电话 | 025-85392969 |
办公时间 | 工作日 上午9:00-12:00 下午14:00-18:00 |
科室名称 | 科室职能 |
办公室 | 负责机关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督查、政务公开、安全保密和机关事务管理等工作;承担本局综合文字、新闻发布和信息调研工作;牵头负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化建设和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负责本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牵头组织实施;统筹协调本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改革事项,并对改革任务推进实施情况组织监督检查;负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各类指标统计工作;负责按法定程序承办信访工作,协调处理信访件、各类民生诉求和突发事件;负责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的督促办理工作;牵头负责机关内部制度建设、行风建设工作;承担机关和直属单位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和干部教育培训等工作;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党群工作;负责配合区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退休干部工作。 |
劳动关系科 | 贯彻落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建立健全劳动关系协调机制,贯彻落实劳动政策和劳动合同、集体合同相关政策;负责机关推进依法行政综合工作;牵头负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制建设、普法宣传等工作;负责行政执法工作的监督、指导和协调;承办行政诉讼、行政复议的有关工作;承担机关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及备案工作;负责本系统行政审批服务事项的行业管理;负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社区直报统计工作;负责用人单位裁员方案备案;负责职工工伤认定工作。承担区劳动关系三方协商委员会办公室的具体工作。 |
财务审计科 | 负责局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的财务会计制度建设;组织编制部门预算外资金收支预决算;拟订全区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承担本局及所属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国有资产管理、政府采购和内部审计工作。 |
就业促进科(人才工作科) | 拟订本区就业规划和年度计划;拟订和贯彻本区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政策;制定并组织实施本区就业创业规划和促进就业政策;健全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规范全区公共就业服务信息管理;参与拟订促进就业创业专项经费预算及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申报就业专项资金;贯彻实施就业援助、特殊群体就业等政策;贯彻执行农民工相关的工作政策,协调处理涉及农民工的重大事件,解决重点难点问题;指导农民工工作信息建设。负责就业、失业的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负责关停破产企业职工分流、安置工作的协调指导。按照职责分工承担相关人才工作,组织实施重点人才工程和项目计划;承担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规划、培养工作;承担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省、市有突出贡献专家等各类高层次专家的选拔及管理服务工作;落实人才安居政策,负责在本区工作的留学回国人员的相关管理和服务;承担区促进就业委员会办公室、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
职业能力培训科 | 负责全区人力资源开发和职业能力建设的综合协调工作;贯彻执行职业能力培训相关规划和政策;拟订全区劳动者职业培训规划、计划、人才培养和激励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培训办班的审批和培训考试考核登记、颁证工作;完善职业技能资格制度,指导管理职业技能的培训、鉴定和竞赛;贯彻执行职业培训补贴办法、补贴目录和补贴标准,以及职业培训补贴的管理工作。 |
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 | 负责全区事业单位人员公开招聘、考核、任免、奖惩、培训等综合管理;指导全区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落实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按照管理权限,承办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的备案事宜;拟订全区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调配政策并组织实施;落实我区特殊需要人员、人才的调配政策;落实事业单位招聘国(境)外人员(不含专家)政策;负责全区专业技术职称综合管理工作;承办深化职称制度改革事宜;承担初定专业技术资格以及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初审和材料上报工作;负责全区中小学(幼儿园)一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工作;落实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政策,指导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学时审验工作;协助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设规划相关工作,承担区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具体工作。 |
工资福利科(区表彰奖励办公室) | 综合管理全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工勤人员的工资收入分配、福利和退休工作。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政策,参与拟订并组织实施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津补贴、假期政策的调整和管理工作;承担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总额管理,负责指导事业单位分配制度改革;负责事业单位科及科以下工作人员工龄计算和参加工作时间的核定工作;按干部管理权限办理事业单位人员和工勤人员退休审批手续;负责事业单位的工资年报的统计工作;负责组织机关、事业单位技术工人的技术等级考试、考核工作。承办国家和省市部署开展的表彰奖励活动;拟订全区表彰奖励制度;根据授权承办以区委、区政府名义开展的区级表彰奖励活动;承担国家和省市区表彰奖励获得者及荣誉称号获得者的管理等工作;承担本区创建评比达标表彰有关工作。 |
社会保险科 | 负责贯彻实施社会保险各项法律、法规、政策,指导和检查监督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贯彻执行政策情况;负责指导企业职工(自由职业者)退休审批代办工作;负责指导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负责指导被征地人员、居民养老、老军工、老知青和原支边插队下放等人员各项补贴的发放工作;负责贯彻执行机关事业单位参加社会保险工作;负责贯彻实施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和被征地人员社会保障政策。 |
仲裁科 | 综合管理和指导全区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落实全区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政策;指导开展劳动人事争议调解预防工作,受理承办劳动人事争议案件;负责仲裁员资格证书的申报工作;承担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
劳动监察科 | 拟订全区劳动监察工作制度;组织实施劳动监察,依法查处和督办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案件;负责全区劳动监察工作体系建设,指导全区劳动监察工作;协调全区劳动者维权工作,组织处理有关突发事件和重大案件;承担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监督检查工作;承担区解决企业工资拖欠问题部门联席会议办公室日常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