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能简介
内设科室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单位名称 | 南京市栖霞区司法局 |
主要职责 | 区司法局负责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区委关于法治建设的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全面依法治区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承担全面依法治区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有关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区中长期规划建议,负责有关重大决策部署督查工作。 (二)承担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指导、监督区政府各部门、各街道依法行政工作。负责综合协调行政执法,承担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承担区政府的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赔偿工作。指导监督全区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行政赔偿工作,负责办理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案件。 (三)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司法行政工作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开展司法行政调研工作,起草、制订全区司法行政工作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四)承担区政府规范性文件的审核、发布和报送备案工作;组织清理和修订区政府规范性文件;负责征求意见的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草案的修改及汇总上报工作;负责区政府规范性文件的解释工作;承担部门之间在法律、法规、规章实施中的争议和问题的协调工作;组织开展区政府规范性文件实施情况的评估工作。 (五)承担统筹规划法治社会建设的责任。负责拟订法治宣传教育规划,组织实施普法宣传工作,组织对外法治宣传。指导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 (六)指导人民调解工作,参与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指导、推进司法所建设。组织指导和参与全区社会矛盾纠纷化解工作,不断完善全区大调解机制。 (七)指导、实施全区社区矫正工作。指导刑满释放人员帮教安置工作。负责全区解除强制戒毒人员的后续照管工作。 (八)负责拟订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统筹和布局城乡、区域法律服务资源。指导监督全区律师、法律援助、公证和基层法律服务管理工作。指导协调全区12348法律服务工作。指导监督全区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工作。承担区政府法律顾问职责。 (九)负责本系统服装和警车管理工作,指导监督本系统财务、装备、设施、场所等保障工作。负责本系统的内部审计工作。指导本系统的信息化建设。 (十)协调、指导全区法治人才队伍建设相关工作。 (十一)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
负责人姓名 | 陈士金 |
单位地址 | 南京市栖霞区尧化门街189号 |
邮政编码 | 210046 |
联系电话 | 025-85570423 |
办公时间 | 工作日 上午9:00-12:00 下午14:00-18:00 |
科室名称 | 科室职能 |
办公室 | 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文秘、文印、统计、机要、档案管理、政务公开、督查督办等日常工作;承担综合文字、会务、信息、信访、接待等工作;负责本系统的年度预决算、财务管理、国有资产管理、政府采购及后勤保障、安全保障等工作;承担本系统物资装备和基本建设管理工作,指导、监督本系统中央政法补助专款、省级转移支付资金和基建投资的使用工作。 |
法治指导科 | 负责统筹协调、沟通联络、督促落实区委依法治区办日常事务,承担相关具体工作;开展全面依法治区和司法行政工作的理论研究工作;承办全面依法治区工作规划建议的协调工作;组织拟订全面依法治区有关重要文件,研究提出建设法治栖霞、法治政府、法治社会的意见和措施;负责拟订法治建设中长期发展规划;拟订法治栖霞、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指标体系的考核标准并组织实施,检查、督促和指导基层法治建设,推动实施法治为民办实事工作;指导各街道各部门各行业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统筹规划、综合协调、督促指导依法行政工作,承担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
行政执法监督科 | 负责行政执法的综合协调工作;指导、监督行政执法工作,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负责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确认、执法培训和行政执法证的发放及管理工作;负责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相关工作;负责区政府“放管服”改革措施的法制协调工作;指导行政裁决工作;组织开展区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定后评估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开展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工作,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承担区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的协调工作。 |
法治宣传科 | 负责拟订法治宣传与普法教育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协调各部门“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落实工作,推进全民普法;指导、协调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工作;组织对外法治宣传工作;指导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工作;承担区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承担本系统法治宣传工作。 |
行政复议应诉科 | 负责承办向区政府申请的行政复议、行政赔偿案件;制定和组织实施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制度;代理或者协助做好区政府行政应诉事务;协调区政府涉诉法律事务;处理涉及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的来信来访事项;负责部门之间涉法争议的相关协调工作。 |
人民参与和 促进法治科 | 负责拟订保障人民群众参与、促进、监督法治建设的制度措施;指导人民团体、群众自治组织和社会组织参与、支持法治社会建设工作;指导推进司法所建设;指导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工作;参与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指导区人民调解员协会工作;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
社区矫正管理局 (社区矫正管理大队) | 贯彻执行社区矫正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研究拟订并组织实施社区矫正工作规划;依法做好社区服刑人员的衔接接收、监督管理和教育帮扶,改造好社区服刑人员;指导实施对社区矫正对象的刑罚执行、管理教育和帮扶工作;指导社会力量和志愿者参与社区矫正工作;组织开展社区矫正工作的宣传、培训工作;指导协调刑满释放人员帮教安置工作;指导基层司法所做好解除强制隔离戒毒人员的后续照管工作,提高操守率。 |
法律援助管理科 (区法律援助中心) | 负责监督管理全区法律援助管理工作;监督管理法律援助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执行;指导监督法律援助案件的办理;负责法律援助资源的管理和调配;指导社会组织和志愿者开展法律援助工作;开展法律援助社会宣传;组织案件质量评查工作;负责法律援助相关事项的审查复核以及投诉查处;组织承办全区公益性法律援助事项。 |
法律服务管理科 | 负责规划和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和平台建设;承担全区12348法律服务工作;指导、监督律师工作;指导、监督律师事务所和律师的执业活动,核查违法违规行为;指导、监督全区公职、公司律师工作;指导、监督基层法律服务所工作。 |
法律事务科 | 指导、监督全区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承担区政府法律顾问职责,为区政府重大决策和行政行为提供法律意见;指导、监督和协调全区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负责区政府法律顾问团的日常管理工作;负责区政府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备案、评估、定期清理和解释工作;承办征求意见的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草案的修改及汇总上报工作。 |
政治工作科 | 负责指导本系统思想政治工作;协调本系统队伍建设工作;管理本系统表彰奖励、意识形态工作;承担机关及所属单位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工作;指导法治人才队伍建设工作;负责拟订本系统干警的教育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配合做好法律服务人员专业技术职务的评审工作;指导本系统党建工作;负责局老干部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