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名称 | 南京市栖霞区审计局 |
主要职责 | 第一条 根据《中共中央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决定》(中发〔2018〕9 号)、《中共江苏省委关于市县机构改革的总体意见》(苏发〔2018〕32 号)和《市委办公厅 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京市栖霞区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宁委办〔2019〕7 号),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区审计局是区政府工作部门,为正处级。 第三条 区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区审计局,接受区委审计委员会的直接领导,承担区委审计委员会的具体工作,研究提出审计领域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的意见建议,组织研究审计工作规划和改革方案,协调推进和督促落实区委和区委审计委员会的决策部署,研究提出年度审计项目计划等。区审计局的内设机构根据工作需要承担区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相关工作,接受区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的统筹协调。 第四条 区审计局负责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审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省委、市委、区委的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审计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一)贯彻审计法律、法规和审计工作方针、政策,负责对区财政收支和法律、法规规定属于审计监督范围的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性进行审计监督;对审计、专项审计调查和核查社会审计机构相关审计报告的结果承担责任,并负有督促被审计单位整改的责任。 (二)制订并组织实施审计工作发展规划和专业领域审计工作规划,制订并组织实施年度审计计划,对直接审计、调查和核查的事项依法进行审计评价,做出审计决定或提出审计建议。 (三)向区政府和市审计局提交年度区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结果报告;受区政府委托向区人大常委会提出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审计发现问题的纠正和处理结果报告;向区政府和市审计局报告对其他事项的审计与专项审计调查情况及结果;依法向社会公布审计结果;向区政府有关部门和街道办事处通报审计情况及审计结果,提出制定和完善有关政策法规、宏观调控措施的建议。(四)直接审计下列事项,出具审计报告,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做出审计决定或向有关主管机关提出处理处罚的建议: 1. 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区级各部门及直属单位预算执行情况及非税收入管理情况。 2. 区政府各街道办事处预算和决算执行情况以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 3. 使用区级财政资金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财政财务收支情况。 4. 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的预算执行及决算情况。 5. 国有资产占控股地位或主导地位的区政府派出机构、部门所属企业的资产负债及损益情况。 6. 区政府管理的和社会团体受区政府委托管理的社会保障基金、社会捐赠资金和其他有关资金(基金)的财务收支。 (五)按规定对区管正职领导干部及依法属于区审计局审计监督对象的其他单位主要负责人实施经济责任审计。 (六)组织实施对国家财经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宏观调控措施执行情况、财政预算管理或国有资产管理使用等与区财政收支有关的特定事项进行专项审计调查。 (七)依法检查审计决定执行情况,督促纠正和处理审计发现的问题,依法办理被审计单位对审计决定提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或区政府裁决中的有关事项。协助配合有关部门查处相关重大案件。 (八)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工作。核查社会审计机构对依法属于审计监督对象的单位出具的相关审计报告。 (九)完成区委、区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
负责人姓名 | 宋福红 |
单位地址 | 南京市栖霞区尧化门街189号 |
邮政编码 | 210046 |
联系电话 | 025-85306835 |
办公时间 | 工作日 上午9:00-12:00 下午14:00-18:00 |
科室名称 | 科室职能 |
办公室 | 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信息、安全、保密、政务公开等工作。承担机构编制、干部人事、财务预算、工资福利、教育培训、考核奖惩和老干部工作;承担综合性文稿的起草和会议保障工作;督查机关的审计工作作风和纪律;协调业务科室的审计业务事项;承担区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
财政审计科 | 拟定区级财政财务情况审计的管理制度、工作制度总体方案,汇总审计结果;负责审计区财政组织预算执行情况、区国库办理预算资金的收缴拨付情况;负责审计街道办事处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组织开展财政资金专项审计调查和绩效审计;监督检查预算单位的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提出加强预算管理的建议;组织审计公办的学校、医院等单位的财政财务收支及损益情况;组织审计区政府有关部门和下属单位的财政财务收支,负责区政府管理的和社会团体受区政府委托管理的社会保障基金、社会捐赠资金和其他有关资金(基金)的财务收支;开展农业与资源环保、社会保障、自然资源资产等专项审计和审计调查,负责督促被审计单位审计整改工作;负责本科室审计复核工作。 |
经济责任审计科 | 拟定全区经济责任审计的有关规定、办法;负责对全区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进行指导检查;汇总全区经济责任审计情况;负责区管党政领导干部、国有企业或国有控股企业领导人员任期、任中经济责任审计;负责并协调有关经济案件的审计工作;负责牵头对全区内部审计工作进行培训、指导、监督;负责督促被审计单位审计整改工作;负责本科室审计复核工作。 |
固定资产投资审计科 | 负责管理、协调、监督全区国家建设项目的审计业务;组织审计政府投资和以政府投资(含集体)为主的建设项目的预算执行情况及决算;负责审计政府性建设项目的财务收支及决算;组织开展固定资产投资和拆迁项目的专项审计调查;负责对工程及拆迁中介单位的管理和监督;指导全区内部审计机构的固定资产投资审计业务;负责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专项资金的稽察;组织审计园区等企业单位的财政财务收支及损益;负责全区国有企业监事会职责;负责督促被审计单位审计整改工作;负责本科室审计复核工作。 |
电子数据审计科 | 组织开展全局计算机培训工作;承担计算机审计方法、审计案例、审计论文的编写工作;负责并指导对被审计单位的会计电算化软件审计工作;负责“金审工程”建设和管理,承担信息系统规划、建设和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审计业务电子数据的采集、验收、整理和综合分析利用;负责计算机审计项目的实施;承担局信息化网络建设、管理、维护及计算机审计方面的其他工作。 |
法规与审理科 | 负责编制拟定区级审计工作的办法、指南、规划和年度计划;承担局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承担机关审计听证、审计复议和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相关工作;负责组织检查审计执法情况;负责审计项目质量检查工作,协助做好综合考核工作;审理有关审计业务事项;核查社会审计机构对依法属于审计监督对象的单位出具的相关审计报告;依法组织检查审计决定执行情况,督促纠正和处理审计发现的问题。 |